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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的家就住在汴京,可惜并没有想象中的便利,也不可能舒适。说是房子,只不过是一间用木板搭起来的棚子,四周用破旧的衣衫还有茅草填充着。
如果这也算房子的话陈凌也算是在大宋的都城之中有了一份房产。
只是这份房产着实有些可怜。
就这样一片巴掌大的地方,还是老爹在粮店干了十年的活才攒钱买下来的。
用他老爹的话说,总算是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陈凌当然不能要求太高,他不能对这个时候的人有过分的苛责。事实上他还有一丝感激,正因为这个勤劳吃苦的人,他才能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一个栖身之地,有一口饭吃。
这里是属于穷人的,陈凌家的四周住的都是和他老爹一样的人,这样一片地方一直蔓延到城墙根,比后世的北京城还要拥挤不堪。
在这里是很容易迷路的,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晚上走在这种横七八拐仅仅能够勉强容纳两个人并排通过的小巷子来说,意味着一户人家很可能找不到这个孩子了。
第二天在繁华的大街上,会多出一个衣衫褴褛、身体残疾的小乞丐。
老爹不止一次的叮嘱陈凌在这里一定不要乱跑,即使是在白天。
陈凌完全赞同,在这里发生几起丢失小孩子的事件之后陈凌就完全信服了老爹的话,他的话没有骗人。
必要的防备是不可少的,陈凌可不想自己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少条胳膊或者断一条腿。
他本来是要马成从家里的厨房给他弄一把小刀来的,但是拿来之后陈凌才发现以他目前身体的力量只能勉强拿的动,不要说杀人,就是杀一条鱼都不现实。
宋朝的菜刀都是这么重的么?陈凌盯着那把黑漆漆的剔骨刀出神。
他不知道的是,马成拿了家里最重的那把刀,因为他觉得陈凌是自己的好兄弟,拿一把小刀真的太丢人了。
还好马成的家里有一堆长势茂盛的夹竹桃,陈凌用衣服裹了几株最茂盛的回来。
他把那些嫩芽以及四周发青的部分小心的用刀削下来,细细的捣烂,然后放到一个小坛子里。
他不知道这种黏糊糊的东西还会不会让人吃了食物中毒,但是他乐意尝试。
马成家里有几头大肥猪,这是很好的实验对象。
谁也不会在意一个五岁孩子手上拿着什么,当陈凌抱着那个和他脑袋差不多大的小坛子进到马成家后院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个似乎更好的食用者。
两只羽毛光鲜的公鸡看着一个小孩子从坛子里往它们的食物槽里倒了些青青的残渣,那些残渣发出阵阵的幽香,让它们食欲大开。
扑打着翅膀就冲陈凌飞跑而来,生怕他后悔一样。
书上数夹竹桃的花和径分泌出的白色汁液能使人产生幻觉,甚至昏厥,属于典型的有毒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