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章 谁在撒谎(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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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秦飞留下大部分警员,只带了一个人开车前往该软件公司。

公司名字叫鲁达,在写字楼租了一整层,不论是总经理办公室还是经理办公室还是普通员工办公室,都挨在一起,走两步就到了。

是个小公司。

金俊志正在工作,秦飞把他叫了出来,就在走廊里进行初步问询。

听到曾勉的名字,金俊志的脸色当即就变了,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秦飞见状,马上增加了对金俊志的怀疑,准备将其带回市局做进一步审问。

“别别别……能不去吗?他不是我打的!”

听到要去市局,金俊志很抗拒,到时候公司同事怎么看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犯了什么事,非常影响职业发展。

秦飞盯着他:“你怎么知道曾勉被人打了,我刚才有说过吗?”

他只提到了曾勉而已,没有说曾勉被人打进了ICU,金俊志并非租车公司的员工,如果不是他干的,按理说不应该知道,除非有人专门告诉他。

金俊志说了实话:“我……我看见了。”

秦飞追问:“在哪看见的?”

金俊志:“在最顶楼的洗手间里。”

第三个脚印的主人找到了,就是眼前的金俊志,这样的话,更应该把他带回市局接受调查。

“跟我们走一趟吧,别废话。”

坚决的语气让金俊志无奈,不少同事正站在门口张望,社死的感觉让他非常难受。

没办法,他只能跟随警察离开了公司。

回到市局,秦飞第一时间向何时新说明情况,得知本案出现新的嫌疑人,何时新下令审讯工作马上开始。

人既然是秦飞带回来的,就由秦飞负责。

脚印已经比对成功,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第三个人确实是金俊志,那么,他的作案嫌疑目前在理论上,和石池勇一样大。

存在可能金俊志带着手套,所使用的防卫棍恰好沾有石池勇的指纹,石池勇纯属倒霉。

审讯室。

金俊志仍然否认曾勉是他打的。

“我……我上去之后就看到曾勉躺在洗手间里了,他不是我打的!”金俊志非常着急,一副被冤枉的样子。

秦飞冷声质问:“那你去顶楼干什么?!顶流是荒废状态,租车公司内部的员工平时都不去顶楼,你一个外人跑去干吗?啊?!”

金俊志哑口无言,憋的脸色都有些红润。

他大学毕业也没几年,处事经验很少,面对刑警更是慌得没边,能明显看出他现在已经乱了阵脚,想辩解,但似乎又有难言之隐。

“回答问题!”秦飞敲了敲桌子,“到了这里撒谎是没有用的,你心里应该清楚!”

金俊志差点哭出来:“我我……我去要钱来着,谁让他不给我钱,两万块钱啊!我好几个月的工资!”

秦飞:“要钱去顶楼?怎么不去曾勉办公室?你怎么知道他在那!”

金俊志开始语无伦次:“我……我有两次看到他坐电梯从顶楼下来……以为他经常去……之前我到顶楼看过……没人……今天我……我就去顶楼准备等他上来要钱,进洗手间就看到他躺在那里,吓得我赶紧跑了。”

秦飞听懂了。

多次要钱无果,金俊志失去了耐心,想用其他方式找曾勉要钱,所以才会选择一个没人的地方。

“你想怎么要钱?空手去的吗?”秦飞问。

金俊志沉默。

“问你话呢!!”秦飞猛然提高音量。

金俊志冷不丁一哆嗦,吐口而出:“我我……我拿着刀……只是吓唬吓唬!没打算用,没打算用……”

“刀??”秦飞脸色微变,“东西呢?”

金俊志:“在我电动车的座椅底下!”

秦飞冲身边的警员挥手示意,后者立即离开审讯室,跟另一名同事出发前往金俊志所在的公司,扣押搜查他的电动车。

等待过程中,秦飞和金俊志从头开始聊。

金俊志之所以租一辆宝马,是为了要面子应对一次相亲,提高相亲成功率,可惜让女方拆穿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不租呢,好歹不至于落一个弄虚作假的印象。

“你这么年轻就相亲?”

金俊志也就二十五岁,毕业才三年,这么急吗?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脸上闪过尴尬之色。

秦飞只是随口一问,可能有需求吧,程序员这种职业本来就很难找女朋友,每天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看手机里的美女,对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来说估计有点难熬。

一直依靠五姑娘,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电动车骑回来了,技侦搜查后在座椅下找到了一把开锋的匕首,属于管制刀具。

不但找到了匕首,还找到了一双手套。

目前警方对管制刀具的处理准则是:你可以买,法律规定禁止购买也不会真的挨家挨户的查,自己在家里玩玩行,但不能拿出来。

拿出来到了公共场所,性质就变了,如定时炸弹一般,随时都有可能伤人。

金俊志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他的供词,他在案发当天拿着这把匕首去租车公司顶楼,准备守株待兔向曾勉要钱,拿刀只是吓唬吓唬,未曾想过伤人。

但是,他故意没走电梯,故意躲开了公司员工,一个人悄悄的走消防通道,显然不符合“吓唬”的持刀动机。

还有,提前准备了手套。

只是吓唬的话,需要这么小心吗?

针对这一点,审问继续,在漫长的四十分钟后,金俊志终于心态崩溃,坦白了拿刀是想给曾勉一点颜色看看。

这就是犯罪准备了。

犯罪准备又叫犯罪预备,虽没有造成恶果,但行为依然构成犯罪,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

金俊志准备了凶器,为达犯罪目的事先查看了犯罪现场,选择了犯罪时机,还探听被害人行踪,符合犯罪预备的评判标准。

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金俊志是初犯,认罪态度也比较好,应该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那么问题来了,他撒谎了吗?

到底是犯罪准备,还是犯罪既遂?曾勉是不是他打的?

如果不是,那么嫌疑人只有石池勇,但石池勇左臂的疾病也并非假的。

现场只有三个人的脚印,现在另外两个脚印的主人都已经找到,都被带回了市局,且都承认去过案发现场。

非此即彼。

要么是石池勇,要么是金俊志。

谁在撒谎?